中国专车第一案始末分析政策暧昧期的国内专
中国专车第一案始末分析 政策暧昧期的国内专车第一案
中国专车第一案当事人:罚我2万咽不下这口气
4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国内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
今年1月7日,陈超在济南西客站送客时,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下称济南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济南客管中心撤销处罚。
由于本案涉及专车这个敏感话题,“情况比较复杂”,当庭未作宣判。
庭审持续3个小时后结束。经合议庭合议,将按照事实和法律问题另行宣判,宣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策暧昧期诞生的国内专车第一案
国内专车第一案在济南中区法院开审
2014年7月和8月,滴滴和快的公司相继推出滴滴专车和一号专车服务。
专车or黑车的争论,至今未停止。
当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徐成光针对专车业务,作出了“不要一棍子打死”的表态。这被媒体解读为鼓励专车运营的标志。
当年11月底,四个月前刚买车的陈超将自己的私家车挂靠在济南本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并到专车公司申请审核,接受培训。12月1日,他办好相关手续,正式成为专车司机。
今年1月6日,济南客管中心表态:即日起,济南的专车业务将按黑车查处,一经查实,处以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1月7日上午8点多,陈超接到一个预约单。11点左右,他从济南八一银座载一男一女两位客人去济南西客站。
陈超描述当时情况时说,送乘客到出发口后,他下来帮乘客拿东西。这时候围过来一群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问他是不是打车软件过来的。当时他怕麻烦,就说不是,乘客一开始也说是朋友。
在执法人员的盘问下,乘客随后承认陈超是专车司机。执法人员开具了一张暂扣单,将陈超的车子开走。济南客管中心认定陈超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
据介绍,陈超驾驶专车仅有一个多月。期间,他总共接了100多单,收入3000多元。
1月9日,交通部明确表态,支持合法合规的租赁车辆作为专车服务,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
交通部鼓励专车的创新,并且肯定了四方协议——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软件平台提供技术,以及司机,共同形成“四方”。
这被视为软件公司为了规避非法运营的法律问题,为专车合规寻找到的一条捷径。
当时,交通部的这一表态,被滴滴公司视为“特大喜讯”。
陈超不服罚款,2月11日,他申请的听证会在济南客管中心举行。几天之后,陈超收到了正式的处罚决定书。为了取回自己的车,陈超交付了两万元罚款。
2月27日,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确认,起诉状已经送至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
3月12日,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接受采访时表示,“专车”有发展空间,但不能没有管控。对于私家车能否进入专车运营,杨传堂说:永远不允许。
4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专车第一案。[1][2][3][4]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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